人类需求的五个层次_马斯洛_英语(人类需求的五个层次_马斯洛金字塔)

“人之初,性本善”,儒家学派认为人性本善。从孔子提出“仁”的思想,到孟子发展为“仁政”的思想,都是以人性本善为前提假设。但是儒家学派的另一位代表人物荀子却提出了“性恶论”,将“恶”视为人的天性,认为人生来就喜好财利,生来就有妒忌憎恨的心理,生来就有对音乐和美色的贪欲。这是从善恶的角度来看待人性,亚当·斯密也提出过类似的理论。斯密在《国富论》中提出,“每个人都在力图利用好他的资本,来使其生产的产品得到最大的价值。一般来说,他并不企图增进公共福利,也不知道他所增进的公共福利为多少。他所追求的仅仅是他个人的安乐,仅仅是他个人的利益。”斯密在《道德情操论》中提出,“无论一个人在我们眼中是如何自私,他总是会对别人的命运感兴趣,会去关心别人的幸福;虽然他什么也得不到,只是为别人感到高兴。”斯密在《国富论》中认为人性是利己的,自私的;在《道德情操论》中又认为人具有利他性。

那么人性到底是善还是恶,利己还是利他?或者兼而有之?笔者认为人性本质上是利己的,不具备利他性。下面笔者谈一下自己对于人性的一些思考。

一、人的本性是利己性

所谓利己性,是指一个人做一件事,他的最终动机是利己的。所谓利他性,是指一个人做一件事,他的最终动机是利他的。

人生来就有生理上的需求,比如对于食物、水、空气、睡眠等等,这导致人天然具备利己性。马斯洛将人的需求分为五个层次,生理需求、安全需求、爱和归属感、尊重与自我实现。层次越高的需求,越为人所独有,而且高层次的需求要求人做出利他行为才能得到满足。这是不是说明人具有利他性呢?要回答这个问题,我们首先得分析不同类型的利他行为。

人类的利他行为大致分为亲缘性利他行为、互惠性利他行为和纯粹性利他行为。

(一)亲缘性利他行为

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利他行为是最典型的亲缘性利他行为。父母对子女的爱毫无疑问是世间最真挚的爱,人们往往用“无私”、“不求回报”等词汇来形容这种爱。那么父母对子女的付出是不是利他性的呢?为了回答这个问题,可以思考这样一个问题:世界上有那么多与自己子女年龄相仿的人,为什么父母唯独爱自己的子女?

生命是有限的,每个人都会死去,只有子女可以传递自己的基因。父母年老后没有工作能力,无法照顾自己,需要子女的赡养;有些人很富裕,不想自己死后把财富留给不相干的人,只愿意让自己的子女继承;有些人活着的时候无法完成自己的事业,只能寄希望于子孙后代来完成;子女的优秀是父母的骄傲,让父母感到很有成就感。可以说,父母有太多需求只有子女才能满足,因此,父母对子女的一切付出,其最终动机都是利己的。“养儿防老”、“重男轻女”、“以子女婚姻为手段来达到自身目的”等社会现象都说明父母养育子女本质上是利己的。当然,这并不是说父母对子女的爱就不真挚,不伟大。

子女赡养父母是不是利他的呢?假设子女不赡养父母,子女将背负不孝的骂名,受到道德谴责和法律惩罚,而且子女这么做,待其年老后可能自身也得不到赡养。为了回避这种不利后果,子女将不得不赡养父母。即便不考虑这些不利影响,由于子女对父母情感上的依赖,子女也会赡养父母。因此,子女赡养父母同样是利己性的。

(二)互惠性利他行为

互惠利他行为是指,一个个体对另一个个体提供好处是为了未来得到回报。互惠利他行为的双方都有各自的回报诉求,获取回报才是双方的真正目的。很显然,互惠性利他行为本质目的是利己,因为利他者的最终动机是利己的。

(三)纯粹性利他行为

纯粹性利他行为,是指一个人做一件事纯粹是为了其他人的利益,是不带有任何利己动机的。这种利他行为真的纯在吗?笔者认为,这类利他行为只是不追求一般世俗利益回报,比如权力、金钱、美色、名声等,并非不存在最终利己动机,只是最终利己动机隐藏的比较深。

一个人实施利他行为,有可能是为了获得社会认可,这种认可能给其带来快乐,甚至还有其他好处,比如明星富豪做慈善,可以提升个人形象,可以避税,对事业也有帮助,这些都可以是最终利己动机。所谓恻隐之心,人皆有之,当我们看到其他人遭遇不幸时,我们会感同身受,感到痛苦,帮助别人摆脱困境,能够减轻自身痛苦,这也是一种最终利己动机。更深层次的利己动机可能是,一个人实施利他行为,他希望利他行为可以让世界变的更美好,希望自己和自己的亲人能够生活在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中,希望自己或者自己的亲人在遇到困境时也能够获得帮助。谁能保证自己或亲人永远不遇到困境呢?如果每个人都冷漠无情,当自己和亲人遭遇困境时,谁来帮助呢?

因此,不存在利己动机的纯粹利他行为时不存在的。有些利他者,被形容为善良、无私、伟大,因为他们实施了利他行为,却不追求一般世俗利益回报,甚至会付出常人难以承受的代价,他们确实值得赞扬和歌颂,但最终利己动机一定是存在的。

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得出结论:一个人会实施很多利己或利他行为,但无论任何行为,其最终动机都是利己的,人性本质上是利己的,不具有利他性

二、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本质上都是利益关系

既然人性是利己的,那么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本质上都是利益关系。这并不是说人与人之间不存在感情,而是任何感情都是基于利己性产生的。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产生感情,必然是对另一个人存在利益诉求,不一定是物质上的利益诉求,也有可能是精神上或者肉体上的。当一个人的利益诉求得不到满足,或者他本身的利益诉求发生变化,他对另一个人的感情也会发生变化。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是否深厚,主要看双方的利益诉求是否得到满足。如果双方的利益诉求都能得到很大程度满足,那么感情就会很好;如果只有一方得到满足,或者双方都得不到满足,那么感情就会变淡。

三、利己性是利益存在的前提

什么东西对一个人来说是利益呢?这要看这个人有什么需求,能够满足其需求的事物对其来说都是利益。金钱对所有人而言都是利益,因为人可以利用金钱购买所需要的东西。然而金钱对一只猫、一只狗却不是利益,因为猫狗并不具备使用金钱的能力,金钱对它们而言是没有任何用的。不难理解,利己性是利益存在的前提,任何事物只有拥有了利己性,才会有某些东西对它而言是利益。比如一辆车对于车主是利益,因为车满足了车主的需求,若是车受损,就是车主利益受损;但是车对于其自身不是利益,无论怎么受损都不影响其利益,因为车没有利己性。

价值是对利益大小的衡量,是对利己性的满足程度。一般而言,事物的价值会随着事物的数量增加而增加,但如果不同数量的同种事物满足人相同的利益诉求,那么两种数量的同种事物的价值是严格相等的。以食物为例,假设50亿吨粮食可以满足所有人类对粮食的所有需求,人类实际生产的粮食数量为25亿吨,那么25亿吨粮食的价值肯定小于50亿吨粮食的价值;如果人类生产的粮食为55亿吨,那么55亿吨粮食的价值严格等于50亿吨粮食的价值。因为50亿吨粮食已经足够满足所有需求,多出来的5亿吨粮食是没有价值的,因为它不满足人的任何利己性。现实中,人类生产的粮食并不能满足所有人的所有需求,但是从局部出发,这类情况是存在的。

设想有一家菜农,以种植西红柿为生。某年,西红柿大获丰收,然而西红柿发生了滞销,这家菜农收获的西红柿卖不出去了,只能自家消纳。菜农该年的西红柿产量为10吨,但是他家最多只需要1吨西红柿,对这家菜农而言,10吨西红柿和1吨西红柿的价值是严格相等的,多余的9吨不满足任何利己性诉求。

四、利益可以分享,但不能共享

人们常说利益共享,然而利益真的能够共享吗?何谓利益共享?笔者认为,利益共享,就是一定数量的利益,被第一个人享有后,数量不会减少,其他人可以不负任何代价,享有这些利益。如果利益可以共享,那么有限的利益就可以满足无限人的需求。显然,这是不可能的。比如,两个人吃一个苹果,每个人都只能吃一部分,不可能都吃一整个苹果。因此,利益是不可能共享的,只能分享

利益的最终下场只有两种。一是利益凭空消失,任何人都不享有;二是利益分配到具体的个人,每个人享有自身所分配到的利益。利益不能凭空产生,但可以凭空消失。比如一个苹果,大家都不吃,随着苹果渐渐枯萎或者腐烂,利益就凭空消失了。如果分给具体的人,那么每个人就可以享有其中一份。

五、集体无法享有利益,只有个体可以

既然利益不能共享,那么共有利益本质上只是未分配的利益,最终一定会具体分到个人或者凭空消失。因为利益不能共享,共有利益归属于集体,而集体没有利己性,是无法享有利益的,只有集体中的个体可以享有利益

共有利益最终可以是明确分配或者不明确分配。明确分配就是共有利益按照明确份额分配到具体个体,比如新冠期间,政府给所有人发现金或消费券,这就是明确分配。不明确分配就是共有利益不按照明确份额分配到具体个体,比如政府修一条路,路权归政府,但所有人都可以使用,谁使用了这条路,开车、骑车或者步行,谁就享有其中一份利益,这就是非明确分配。

集体都会有管理组织,决定集体内部利益分配,也就是收入分配方式。集体利益可以理解为个体利益的总和,当集体内部收入分配方式让每个个体都满意的时候,集体秩序就会很良好,集体利益也可以最大化;反之,集体内部对收入分配不满的人越多,离心的人就越多,集体内部秩序就会越差,甚至会暴乱或者解体。

六、利益必须靠自己争取

利益必须靠自己的影响力去争取,可以是主动争取,也可以是被动争取。比如说,员工没有主动提要求,但是却获得升职加薪,这事实上是员工的能力提升了,业绩突出,单位为了激励大家努力工作,对于优秀员工升职加薪,本质上也是员工通过自己的影响力争取来的利益,属于被动争取;如果员工主动向上级或者老板提出要求,那么就属于主动争取了。再以美国南北战争为例,北方资本家主张废除黑人奴隶制,因为随着北部各州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,工业革命盛行,而奴隶制会阻碍工商业的发展,这就让黑人奴隶有了天然影响力,所以北方资本家会为他们争取自由,这对黑人奴隶而言就是被动争取;而黑人奴隶开展暴动,加入南北战争,就是主动争取自由。

一切利益都必须靠自己争取,也许是主动,也许是被动,但绝不会有白来的利益。

七、利己性不可改变,但对利益的看法可以改变

中国受儒家思想影响深远,而整个儒家思想都在进行劝善教育,也就是利他主义教育。这种教育能不能改变人的利己性呢?笔者认为,无论受到怎样的思想熏陶和教育,人的利己性是不可能改变的,但是对于利益的看法会改变。

孔子被尊称为“圣人”,他曾经说过“君子去仁,恶乎成名?”意思是君子不做仁德的事情,怎么能成就美名呢?所谓仁德之事,可以理解为利他行为。也就是说君子做仁德之事,是为了获得社会认可,成就美好的名声,也许还要其他潜藏动机。很明显,最终动机是利己的,但是对于利益的看法会发生改变,以前可能没想过成名,现在把成名当成利益。

孟子被尊称为“亚圣”,他发展了“仁政”的政治思想。孟子曾说:“如有不嗜杀人者,则天下之民皆引领而望之矣。诚如是也,民归之,由水之就下,沛然谁能御之?”;“得道多助,失道寡助”。总结孟子的“仁政”思想,大概就是“得民心者得天下”。怎么得民心呢?孟子说:“得其心有道,所欲与之聚之,所恶勿施尔也。”显然,要想得民心,必须为民谋福利。这是一种利他行为,但并非利他性的,因为最终动机“得民心得天下”是利己的。同样,也让君王对利益的看法发生改变,以前想的可能是享乐,现在想的是得民心得天下。

通过上述例子,可以看出利他主义教育都是以人的利己性为基础的,一定会提供一个最终利己动机,改变的只是人对利益的看法。即便是邪教组织的洗脑,也是以人的利己性为基础的。不管什么形式的洗脑,一定会提供一个最终利己动机,以 “全能神”为例。

“全能神”邪教组织营造恐怖气氛,散布“末日”谣言,称“神再次道成肉身”是对人类的审判,只有相信“看得见、摸得着的实际的神,才能得到拯救”,凡不信和抵制的都将被“闪电”击杀。得到拯救,避免被“闪电”击杀,显然就是信徒的最终利己动机,同样也是改变对利益的看法,以前没想过“闪电”击杀,现在满脑子避免被“闪电”击杀。

通过上述分析,可以看出,无论是利他主义教育,还是其他形式的洗脑,都是以人的利己性为基础的,都会提供一个最终利己动机。也就是说,人的利己性是不可能改变的,但是对利益的看法可以改变。俗话说人的欲望无止境,只有死亡能够终结人的利己性,只要活着,人就会拥有持续不断的利己性动机。

八、道德、正义永远存在

既然一个人做任何事,最终动机都是利己的,那么是不是道德、正义就不存在了?

答案是否定的,道德、正义永远都是存在的。事实上道德、正义之所以存在,正是因为人的利己性。人们将帮助别人看成一种美好的道德,受助者认为施助者拥有美德,正是因为施助者做了对他有利的事情;其他未受助者也认为施助者拥有美德,也是因为大家都认为这种美德行为能够让社会更加美好,希望自己在遇到困难的时候也能够获得帮助。人们通常把偷窃、抢劫等行为看成一种不道德的行为,会油然地产生正义感,即便受害者不是自己,也希望这种行为受到法律惩罚,本质上也是出于利己性,因为大家都不希望生活在一个充满偷窃、抢劫等各种犯罪的社会中,如果不惩罚这类行为,以后自己就有可能遭遇。

可以说,人类一切道德和正义都是出于利己性;同样,一切邪恶的品质也是出于利己性。社会中大多数人都不会去做偷盗、抢劫等不道德、不合法的事,一方面是因为大家希望生活在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,另一方面也是担心受到社会的谴责和法律的惩罚。但是,社会中总有人去做各类不道德和违法犯罪的事,他们难道不知道会受到谴责和惩罚吗?他们当然知道,但是他们更看重这些不道德和违法犯罪行为所带来的利益。

人们常用善良、正直、无私、自私、贪婪、邪恶等词汇来形容人性,或善或恶,其实都不是人的本性。人性永远都是利己的,区别在于不同人对利益的看法不同。所谓善恶不过基于利己性和对利益的不同看法衍生出来的不同品性,他们可以同时出现一个人身上。环境、认知以及自身条件的变化,都会影响人们对利益的看法,所以人总是善变的,唯有利己性亘古不变。所谓“仓廪实而知礼节,衣食足而知荣辱”,就是经济条件的变化改变了人们对利益的看法。

九、利己性是产生自我意识的必要条件

计算机和机器人以后会不会威胁人类?在电影《变形金刚》里,机器人都是有自我意识的,但是现实中计算机和机器人是没有自我意识的。2016年3月,韩国围棋高手李世石Google研发的机器人AlphaGo对战五场,结果1:4惨败。不少人纷纷担心未来机器人会威胁人类。笔者认为,这是无需担心的,因为机器人并没有自我意识。当下流行的元宇宙,号称把人的意识上传到计算机,以实现永生,笔者认为这绝不可能,因为上传的只是数据,是没有利己性的,产生的只是模拟化身,绝不是独立意识。

自我意识是怎么产生的?笔者认为,思维能力和利己性是产生自我意识的充分必要条件;至少,利己性是产生自我意识的必要条件。计算机和机器人或许拥有思维能力,但是没有利己性,是不会产生自我意识的,它们只会按照人类设计好的程序运行,即便发生故障,也是按照错误的程序运行,永远不会产生自我意识。

利己性是生物的独有特征,也是生命最奇妙的地方,拥有思维能力的动物具有利己性,植物、细菌、真菌等生物只有利己的本能。笔者大胆预言,无论科技怎么发展,人类永远无法创造出具有利己性的非生命体

十、总结

善恶均非人之本性,人性本质上是利己的,不具有利他性。利己性是利益存在的前提条件,利益可以分享但不能共享。利己性是一个绝对中性的词汇,没有褒贬之分,只是一个客观事实。人的利己性是不可改变的,可以改变的只是人对于利益的看法。不同人对利益的看法不同,表现出的性格、人品和行为各不相同。利己性是产生自我意识的必要条件,是生物的独有特征。

写在最后:对于人性的认知,研究的学者很多,笔者也时常关注,本文原本是笔者读研时写的,大概是2015年底2016年上半年吧,跟我的专业无关,所以就没怎么在意。但是最近看到网上很多博主都将人性理解为自私、贪婪,偏向于“人性恶”的观点,笔者理解这是误解,所以就把以前的文章整理下发出来,算是一种探讨吧。自媒体文章或有不严谨之处,请读者多包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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